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BE61.简要分析:谁不知道上帝是慈悲和宽容本身,因为他是爱本身,是善本身,而这些是他的存有或本质?慈悲本身或善本身能向一个人发怒,成为他的敌人,转身远离他,还决意使他受咒诅,还保持着同样的神性本质或者仍然是上帝,谁看不出这是自相矛盾的说法呢?这类行为几乎不能归于一个正直的人,只能归于恶人;不能归于天上的使者,只能归给地狱的使者;因此将它们归于上帝是极其恶毒的。然而,从早期直至今时,诸多教父、信经和教会的宣告都证明这类行为被归于上帝。还有,从已确定的原则推至派生的事物,或者说从原因到结果,就好像从一个头延伸身体各部分,一些必然的推论接踵而来;例如,他希望得到和解,并因着对儿子的爱和他儿子的中保来和解;需要通过看到儿子的受难而得安慰,从而重归于怜悯;他将他儿子的公义归算给不义之人,这些人仅凭信就可以得到;他因此使他们从敌人变成朋友,从愤怒之子变成恩典之子;这些也不过是世人的观念而已,在本书最后的分析中将可以看到。
Faith35.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,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;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,三位一体在祂里面,主就是这位神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若非主降世,没有人能得救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;祂通过与地狱争战,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;因此,祂征服地狱,把它归入秩序,并使它服从祂自己。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,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;因此,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,并服从祂自己。由于若不通过试探,甚至直到终极试探,也就是十字架受难,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,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。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。
6.先暂时将灵魂是一口气的观念放在一边,然后想想你自己,或你的朋友、孩子死后的状态,难道你不认为自己仍将作为一个人活着吗?难道你不认为他们也一样吗?既然没有感觉,就没有真实的生命,那么你必然想到他们能看、能听、能说话。再想想悼词是如何描述死者的:他们在天堂与天使同在,身穿白袍,漫步于美丽的花园。现在回到以前的观念,即:灵魂是一口气,只有等到最后审判之后才能过上有感觉的生活,那么一想到“我会是什么样?在此期间我在哪里?我会在空中飞来飞去,或在某个不确定的地方等候吗?”你岂不会发疯?然而,牧师告诉我说,死后,如果我的信仰和生活都是良善的,那么我必加入蒙福者。所以,要相信这个真理,即:死后,你仍和以前一样是一个人,唯一区别就是属世之物和属灵之物之间的区别。这也是凡相信永生,并且对关于灵魂的假说和传统理论一无所知的人所想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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